水質酸度計因電計設想的差別而范例良多,其操縱步驟各有差別,因此pH計的操縱應嚴酷按照其利用申明書精確停止。在詳細操縱中,校準是pH計利用操縱中的一主要步驟。
雖然水質酸度計品種良多,但其校準方式均接納兩點校準法,即挑選兩種規范緩沖液:
一種是pH7規范緩沖液
第二種是pH9規范緩沖液或pH4規范緩沖液。
先用pH7規范緩沖液對電計停止定位,再按照待測溶液的酸堿性挑選第二種規范緩沖液。如果待測溶液呈酸性,則選用pH4規范緩沖液;如果待測溶液呈堿性,則選用pH9規范緩沖液。
如果手動調理的pH計,應在兩種規范緩沖液之間頻頻操縱幾回,直至不需再調理其零點和定位(斜率)旋鈕,pH計便可精確顯現兩種規范緩沖液pH值。則校準進程竣事。
爾后,在丈量進程中零點和定位旋鈕就不應再動。如果智能式pH計,則不需頻頻調理,由于其內部已儲存幾種規范緩沖液的pH值可供挑選、并且能夠主動辨認并主動校準。
但要注重規范緩沖液挑選及其配制的精確性。智能式0.01級pH計普通內存有三至五種規范緩沖液pH值。
其次,在校準前應出格注重待測溶液的溫度。以便精確挑選規范緩沖液,并調理電計面板上的溫度彌補旋鈕,使其與待測溶液的溫度分歧。差別的溫度下,規范緩沖溶液的pH值是不一樣的。
校準任務竣事后,對利用頻仍的水質酸度計普通在48小時內儀器不需再次定標。如碰到以下環境之一,儀器則須要從頭標定:
⑴溶液溫度與定標溫度有較大的差別時.
⑵電極在氛圍中裸露太久,如半小時以上時.
⑶定位或斜率調理器被誤動;
⑷丈量過酸(pH<2)或過堿(pH>12)的溶液后;
⑸換過電極后;
⑹當所測溶液的pH值不在兩點定標時所選溶液的中心,且距7pH又較遠時。